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工作通讯2025年第3期(总第10期)

发布日期:2025-09-29浏览次数:132标签:上市公司辅导、筹划与后续专业服务,工商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业

本期导读:

近年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在深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和深圳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以下简称“行业党委)的有力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财会〔2024〕27号)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主题活动和自律监督“全国一盘棋”的部署安排,积极有序地开展一系列行业自律监管工作,为推动行业在党的引领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现从行业监管工作概况、创新监管手段、跨部门协同共治、行业问题分析及根源探究、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多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业监管工作概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我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425家,本地所375家(其中本地证券所15家),分所50家,注册会计师5072人。

市注协在市财政局和行业党委领导下,严格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要求,构建“风险预警一分级处置一协同治理”的全链条日常监管体系。2024年与市财政局联合开展执业质量检查,覆盖66家事务所,对9家事务所及65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对注册会计师惩戒人数占全国12.1%;2025年上半年系统筹备年度检查,目前已初步确定73家检查对象,为全年监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市注协2025年已对59名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30家事务所进行电话风险提示;向168人次及其所在的42家事务所发送风险提示函;现场约谈11家事务所及14名注册会计师,对14家事务所开展了实地核查,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丰富监管手段,完善分级精准监管体系

市注协严格按照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一盘棋”的统一要求,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的引领示范作用,2021年起在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当中率先通过人工数据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前瞻性预判并分级处置,引导其规范执业行为。

(一)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测机制

依托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市注协每15天对审计报告数据进行人工统计分析,重点筛查年度出具审计报告100份(含)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形成异常业务数2量清单,为分级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二)聚焦关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效能

1.风险提示与监管约谈。市注协以全流程监管筑牢风险防线,常态化、分批次对出具审计报告超100份的注册会计师通过电话或发函形式进行风险提示,提醒把控风险,合规承揽和开展业务;对于报告数量异常情况较严重且经风险提示后未见整改成效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监管约谈,要求注册会计师现场学习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并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落实动态风险预警,实现财会监督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警、事中干预”转变,抓实行业常态化治理。

2.实地核查与现场督导。市注协推行“监管+帮扶”双轨模式。对上传报告数量异常情况严重的事务所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备案。同时,持续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常态化监控事务所上传业务报告动态情况,视情况纳入专项检查或年度检查,实现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对于核查中合规经营的事务所,通过现场督导、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进行帮扶。2025年,市注协对14家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核查和走访帮扶,助力事务所健康发展,推动监管效能与行业发展质量双向提升。

(三)实施专项检查,深化靶向监管

市注协历年来坚持问题导向、靶向发力,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经提示未见整改的事务所精准实施专项检查。2025年,对上传报告数量异常情况严重、且存在逃避监管迹象的深圳铭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华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兰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开展专项检3查(详见附件)。检查发现3家事务所均存在内部控制系统失效、关键审计程序缺失、审计底稿流于形式等严重缺陷。市注协将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统一,提升行业监管的精准性与有效性。

三、深化跨部门协同,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

市注协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监督在财会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与深圳证监局、财政部地方监管局等搭建高层对话平台,共商协同监管策略,形成了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机制。2025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移交3家经营地址异常事务所,经核查,其中2家已列入异常经营名单。通过跨部门协同监管,实现了线索互移、信息互通,有效遏制了跨领域监管盲区,进一步规范了行业执业行为和经营秩序,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生态。

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效能

市注协积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监督。截至目前,2025年共处理投诉举报14件,市注协始终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法依规通过梳理引导、现场核查、约谈督促等方式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同时积极与投诉方及相关事务所沟通,并及时反馈处理进展,确保投诉举报流程规范、路径清晰、结果公正,有效维护了行业秩序,拓宽了社会公众的反馈渠道,加强了行业自律监督与社会监督的贯通,增强了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信任。

五、行业突出问题剖析与根源探究

(一)超出执业胜任能力承接业务亟待整治

在日常监管和年度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存在非注册会计师通过不正当手段(如利用挂名注册会计师)控制事务所的情况。这些非专业人士利用挂名注册会计师的方式,绕过专业资质的限制,实际控制事务所,大批量出具审计报告。此类行为不仅公然无视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的底线,更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扰乱,加剧行业管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为监管带来很大困难。此类现象的主要成因:一是现行的各项规定未对注册会计师年度内出具审计报告的数量做出明确限定;二是少数注册会计师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惜冒险承接超出胜任能力的业务;三是存在非注册会计师实际控制事务所,通过挂靠注册会计师的方式,大批量出具审计报告,缺乏有效的遏制机制;四是市场准入门槛过低,使得一些不具备执业能力的人员或机构能够轻易进入行业,加剧了这一问题的发生。

(二)不正当低价竞争乱象问题凸显

部分事务所为了获取业务,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导致审计收费与审计成本不匹配,事务所为实现盈利,对审计程序、审计时间进行大幅压缩,从而严重影响审计的质量和可靠性,损害投资者利益,这种不正当低价竞争不仅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扰乱了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此类现象的主要成因:一是招投标制度设计过于注重价格因素,将低价作为选聘的首要条件,使得部分事务所为了中标,不惜以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承接业务;二是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无法得到有效遏制;三是部分事务所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审计质量的重要性。

(三)惩戒力度有限与违规成本偏低问题

行业自律监管惩戒种类和力度有限,仅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警示作用,而无法对严重违规或屡次违规者实施全面且强有力的制裁,并产生足够的威慑,难以有效阻止其违规行为。部分违规者利用制度漏洞,通过重新设立新所等方式规避应有的惩戒,继续在行业内从事违规活动,对行业产生持续的不良影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破坏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此类现象的主要成因:一是市注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规定,其惩戒种类仅限于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缺乏实质性的惩罚手段;二是现行制度在对违规者重新设立新所等方面缺乏有效限制,未对合伙人近五年行业自律惩戒记录及执业情况进行核查,使得部分违规者能够通过变换主体等方式逃避惩戒。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与计划

在行业党委领导下,市注协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约谈、专项检查等日常监管手段,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升效能,扎实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同时,积极为事务所提供帮扶,通过开展现场督导、组织专业培训、举办经验交流活动等多元化途径,助力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促进事务所健康稳定发展。

(一)健全准入监管机制,深化事前风险防范

为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事前监管及风险提示,对申请执业许可的事务所,在市财政局批复前,开展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约谈,提示执业风险,进行诚信教育,并签署《诚信专职执业承诺书》。

(二)深化行业乱象整治,聚焦低价竞争治理

加大对不正当低价竞争事务所的整治和处理力度,对收费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事务所加大执业质量检查力度。

(三)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公信力

1.深化行业正面宣传。通过行业诚信宣誓、短视频展播等多形式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正面形象,扩大传播行业文化和价值,同时积极展示监管行动所取得的成效,以及行业内涌现的正面典范与成功案例,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公众认知度与信赖度,进一步增强其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舆论基础。

2.编制执业质量检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2024年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汇编工作,揭示执业审计共性和热点问题,经过检查专家论证、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和案例编写小组多轮校验,拟于9月发布。一是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底线意识,发挥宣传警示作用。二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分析和总结典型案例,监管部门可以更加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完善整改追踪机制,建立监管闭环管理

建立“检查-惩戒-整改-复查”全流程跟踪台账,对检查惩戒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事务所加大检查频次和惩戒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形成“监管有力度、整改有实效”的长效机制。

七、强化监管效能的探索推进

(一)健全事前监管防控机制

建议市财政局在受理申请事务所执业许可时,考虑对合伙人近五年行业自律惩戒记录及执业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设立新所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把控风险,防止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入市场。

(二)完善移交机制,凝聚监管合力。

主动与财政、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制定统一的线索移交标准和流程。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行业自律惩戒后,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形成“自律惩戒+行政监管+司法追责”的联合惩戒链条;同时建议市财政局与行业协会建立更紧密的移交机制,市注协完成行业惩戒后,将详细线索及检查工作底稿全面移交市财政局,由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杜绝受自律惩戒的注册会计师作为合伙人设立新所,强化监管合力。

(三)优化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功能

针对当前人工数据分析耗时较长、预警滞后的问题,建议平台增加智能分析模块,提升异常情况识别效率,建议市财政局协助发函财政部,优化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相关功能。一是实现风险自动预警功能,健全事务所执业异常情况监测,通过对事务所报告报备数据的监测,及时掌握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异常执业的情况(如集中大量上传报告、注师超100份以上等情况)。二是在上传报告时建议增设人脸识别环节,确保报告是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署及上传

(四)规范事务所选聘标准,强化质量导向。

据了解,多数业务主管部门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已将审计质量作为主要考量标准,但仍有少数单位秉持“价低者得”的原则,客观上加剧了不正当低价竞争现象,影响审计质量。为此,建议市财政局协助提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业,在选聘过程中,既要统筹平衡审计质量与价格关系,明确质量优先的选聘导向,从源头避免“唯低价论”;又要拓宽考察维度,在关注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行政处罚记录的同时,将行业自律惩戒情况纳入选聘参考指标,促使事务所高度重视合规执业,推动整个行业提升执业水平与服务质量。

来源: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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